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湖南巨资兴修水利提升抗旱能力******url:https://m.gmw.cn/2023-01/04/content_1303243185.htm,id:1303243185
新年伊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的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的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轰鸣,施工车辆来回穿梭,工人们干劲十足,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铁山灌区设计灌溉面积85.41万亩,是湖南已建成和投入运行的第二大灌区,滋养着“湘北粮仓”。“在抗击2022年的大旱中,铁山灌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保灌溉运行时间、灌溉水量都创了新纪录,我们继续对灌区提质改造争取发挥更大作用。”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事务中心副主任张百义告诉记者。
在抗击2022年的夏秋冬连旱中,湖南省一系列水利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减轻了旱灾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部分地区也暴露出存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工程性缺水矛盾比较突出等短板。
湖南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2022年冬修水利投资规模与增速、在建项目数量均创历史新高,计划执行进度明显快于往年,截至目前,已完成水利投资超过558亿元。针对大旱中暴露出的短板,湖南在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的同时,重点推进洞庭湖区北部补水二期工程、68处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14处大中型灌区渠道“中梗阻”畅通行动和1万处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等抗旱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水源保障和灌溉能力。
湖南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朱健荣告诉记者,湖南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采取“以奖代补”模式,组织群众自选、自建、自管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恢复建设工程。同时广泛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引导各地将山塘河道清淤疏浚、渠道整修等工艺简单的项目交由村民实施。
记者 周楠 长沙报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