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石泰峰走访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 ******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走访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等在京全国性宗教团体,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向全国宗教界人士致以新春祝福。他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演觉、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发明、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李山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沈斌等分别介绍了情况。他们一致表示,要继续弘扬各宗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团结引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
石泰峰对近年来各宗教团体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各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石泰峰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宗教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把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做深做细做实。要切实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教,完善宗教团体的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维护我国宗教的良好形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