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啦!”广东“花式”喊你回来上班******
“4年前,妈妈从家乡前往广东务工。今天,我也来了。”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的00后韦双燕,第一次乘坐返岗专列,踏上了新年开工之旅。1月30日,D3755次“稳就业促发展——桂籍务工人员入粤返岗免费专列”载着544名广西务工人员,抵达广州南站。 一身纯白羽绒服的韦双燕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她告诉记者,今年是她正式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她将到广州市番禺区当教师。“妈妈来广东务工供我读大学,我也想在这里圆梦。”在她看来,这里不仅收入较高,还有很大成长空间。
“制造业当家”释放高质量发展强烈信号
新春开工第一天,广东省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制造业当家”成为热议话题。制造业发展,是广东2023年的头等大事。今年,广东将安排省重点项目1530个,总投资约8.4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单是超百亿元项目就达205个。目前,广东省制造业总产值预计突破16万亿元大关,拥有70余万户制造业企业法人和一大批优质企业、8个万亿元级战略性产业集群。
“躺平不可取、躺赢不可能、奋斗正当时。”大会上,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表示,今天的广东,量的增长到了平台期,质的突破还处在酝酿期。只要质的提升取得新的突破,我们就可以迎来量的井喷,可以开启新一轮发展和赶超。庞大的经济体量意味着要下更大功夫克服增长的惯性。在危与机、稳与进、攻与守的纵横捭阖中,广东经济的“危”源自高质量发展不足,“机”要靠高质量发展才能紧紧抓住。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广东的根本出路。
这是近年来广东省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会议。主会场与会嘉宾1000人,有半数以上来自企业;通过视频会议,大会内容实时纵贯广东各市县,算上各地分会场,总人数达2.5万人。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围绕“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制造业当家”“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五外联动”等主题深入探讨,共谋发展思路和举措。此次大会,还把时间留足给各行业“当家人”畅所欲言,有企业家脱稿指出发展中的不足。
制造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也是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脊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涂高坤说,“广东是制造业大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塑造和提升广东在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广东力争2023年全省工业投资增长达到10%以上,发挥工业投资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
目前,广东制造业增加值规模约占全国的1/8,对经济增长年均贡献率超四成,吸纳超三成的就业人口……过去一年,广东有力有效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交出经济总量12.9万亿元、连续34年居全国首位的优异成绩单,这背后离不开“制造业当家”。
“逆向招工”复工忙
春节过后,广东迎来异地务工人员返岗高峰,“稳就业”“保用工”折射出广东各地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召开后,新的一大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将先后动工,近期会有力地拉升用工数量。”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夏义兵透露,广东已于节前跨省“逆向招工”,组织各地市企业组团到劳务协作省份现场招聘、预订员工。“早在正月初五,我们就组织从桂林开往深圳的全国首趟返岗专列。”劳务输出大省劳动力在粤就业稳定,有效保障了在粤企业用工需求。
截至目前,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广西等地已有100多趟返岗务工专列陆续抵达广东。预计到2月5日(正月十五),还将有80多趟返岗务工专列抵达广东。这些专列将确保超过10万名外省到广东务工人员顺利返岗。据广东省人社厅监测和分析,节前返乡的外省务工人员达1700多万,返岗比例超过50%,重点监测企业开工比例超过60%,预计节后外省务工人员返岗率可达90%以上。
“我在东莞工作快16年了,希望今年的收入能涨点儿,我们才能更好地培养两个孩子读书,以后考上好大学。”来自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的陶彩仙在东莞黄江镇农村电子厂里工作。她说,“目前还是普通员工,今年有望当上领班。”她的丈夫也在附近工厂上班,主要负责钢铁焊接等生产工作,一个月能有七八千元的工资,能较好地照顾一家人的生活。
家住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屯村的韦纯发在广东打工已有9年,5年前他在老家建了3层楼房,还买了车给小孩上班用。他希望新年能继续多挣钱,把家里的厨房装修好。在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十里贡的韦文坤,目前在广州花都某企业担任领班。“在广东工作15年来,给家里带来了不少变化,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新房子修了两层,也买了小车。今年最大的心愿是提升技能,从领班岗位再升一级,多挣钱培养3个小孩读书。”
1月31日,600名贵州籍务工人员搭乘D2811次列车从贵州毕节来到广州。他们大多是节前已在广东就业的返乡员工,还有少量新入粤务工人员。下车时,不少人开心地用粤语说:“返工啦!”老乡们带着大包小包的家乡“年味儿”,奔赴充满希望的工作岗位。
来自贵州毕节的李成宏在广东省江门市的建筑工地干活儿。近几年,李成宏春节后都是乘坐返岗专列,返回距离老家约1100公里的广东上班。他说,以前返岗路程远、车票不好买,现在返乡返岗有保障,而且免费,感觉很“暖”。“挣更多的钱是我最大的心愿,最近工期比较紧,所以想尽快复工。”
春运期间,广东省人社部门计划节后直接组织返岗专列14趟,专车380班次,包机3趟,“点对点”组织外省劳动者入粤返岗2.5万人,目前已通过专列共帮助1800余名务工人员及时入粤返岗就业,示范带动各地和企业加大组织对接力度,帮助农民工便捷返岗、快速就业,保障节后企业用工需要,在全社会营造“他乡即故乡”“东西南北中,发展到广东”的良好氛围。
真金白银保用工
春节后开工首日,格兰仕集团鼓声阵阵、龙狮起舞,一线员工们“人手一份”开工红包。生产部门负责绕线工作的毛爱平说,早在节前,企业就帮他们张罗节后从湖南怀化老家返回的车票和接站,所以春节过得“很淡定”。
节前,格兰仕全面启动2023年新春招聘工作,从广东到广西、贵州等地跨省对接用工,面向社会推出数十种技工岗位,首批招聘5000多名技工人才。春节期间,他们持续在“云端”进行招聘,通过“全员技工化”战略,为入职的一线技工规划“普工-关键岗位-产业技工-工程师”的发展路径。
“人社部门出台了优惠政策和提供财政补贴,帮助企业稳定员工、扩大招聘,生产线一开工就可以开足马力生产。”格兰仕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梁昭贤介绍,格兰仕已从传统的“接单—研发—生产—交货”模式转型为供应、生产、销售、用户一体化的工业互联网生态,实现了产业链、供应链全系统数据闭环。
在东莞市大朗镇,不少企业已是一派繁忙景象。东莞市厚威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里,员工已基本到位。公司总裁办总监周建涛说,在政府支持和企业努力下,大部分回家过年的员工都已回到了工作岗位,复工率达到90%左右。中山市南头镇TCL空调制造中心工厂厂长向民军说,正月初四他就接到了从广西梧州回来上班的员工。看着一辆辆返岗专车陆续开进工厂,他的心里踏实了很多。
广东外省务工人员2300万,约占全国的1/3。人社部门的监测显示,春节前,外省务工人员返乡率约75%。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忠保介绍,当前,广东整体的返岗和用工情况呈现为“两个平稳”:员工返岗平稳有序;企业用工平稳提升。截至目前,员工返岗率达到一半以上,基本回到疫情前正常年份的同期水平。目前,全省企业相继开工,用工需求迅速回暖。
据悉,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岗位供求缺口约50万人,求人倍率超过1.9。2022年以来,广东省人社部门为应对严峻疫情挑战,拿出真金白银超830亿元助企纾困,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引导企业将员工稳在广东、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此次返岗,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广西和贵州人社部门、广铁集团等有关部门紧密对接、提前谋划,专门制定务工人员安全有序入粤返岗方案。从建立入粤返岗清单、筛查出行名单、开行返岗专列、接驳送达目的地等环节,畅通务工人员从行前、途中到上岗的入粤返岗全链条,帮助务工人员尽快返岗。接下来,广东将继续保持与云南、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对接合作,持续深化与广西、贵州东西部协作机制;保持就业扶持政策延续性,继续将协作省区在粤脱贫人口纳入政策全覆盖,充分保障岗位供给和稳定就业。
(中国青年报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
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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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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